酉阳自治县发布三大措施体系 助力民营经济和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
  • 作者:重庆同瑞久
  • 发表时间:2024-03-30

酉阳自治县发布三大措施体系 助力民营经济和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图1)


在当前经济全球化和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民营经济作为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其健康、稳定和高质量发展显得尤为重要。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高度重视民营经济的发展,特制定并印发了《酉阳自治县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酉阳自治县培育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和《酉阳自治县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这些措施旨在通过政策引导和支持,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民营经济和市场主体的高质量发展,为地方经济注入新的活力。以下是根据文件内容整理的措施列表及奖励金额:


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措施:

  1. 缓解融资难题:扩大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分担机制的规模至5000万元。

  2. 降低生产经营成本: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打造中小企业集聚区,降低用电成本。

  3. 强化人才和用工保障:开展职工培训,实施人才激励措施。

  4. 持续开展欠款清理整治:清理拖欠款项,严防新增拖欠。

  5. 充分调动民间资本积极性:支持民间资本参与有经营性收益的项目。

  6. 有序扩大民间投资市场准入:支持民间投资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等。

  7. 提升绿色低碳发展水平:落实绿色低碳改造奖补政策。

  8. 强化绿色低碳发展服务:推广绿色技术改造贷款等金融工具。

  9. 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支持民营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奖励高新技术企业。

  10. 加快数字化转型步伐: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行动。


培育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措施:

  1. 对首次成功纳入规模以上报统的工业企业,给予每户10万元一次性奖励。

  2. 对升规后产值首次突破1亿元的工业企业,给予每户5万元一次性奖励。

  3. 对新升为规模以上的农产品加工企业,按40万元/家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4. 对首次认定为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的,给予每户5万元一次性奖励。

  5. 对首次认定为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的,给予每户5万元一次性奖励。

  6. 对年销售额或营业额同比增幅达到20%—50%的相关企业,给予0.5万元/年的奖励;增幅达到50%及以上的,给予1万元/年的奖励。

  7. 对建筑业企业新办资质及资质升级,给予不同等级资质企业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2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8. 对企业年度建筑业总产值达到一定规模且连续3年实现正增长的,5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

  9. 对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链主”龙头加工企业收购成员农户农产品的,每增加50万元奖励1万元给予奖励。

  10. 对准确、及时组织网上报送数据的“四上”企业统计人员,给予300元/月/人的岗位补贴。


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措施:

  1. 推行市场准入“零门槛”。

  2. 提升服务质效。

  3. 持续优化企业开办时限和质效。

  4. 用好迭代升级新“渝快办”系统。

  5. 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监管执法。

  6. 严厉打击侵害企业违法犯罪活动。

  7. 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8. 深入推进“政银企”对接。

  9. 提升金融服务质效。

酉阳自治县出台的三大措施体系,涵盖了融资支持、成本降低、人才保障、市场准入、绿色发展、科技创新等多个方面,全面而深入地促进了民营经济和市场主体的高质量发展。通过具体的奖励政策和优化服务措施,不仅减轻了企业的经营压力,还为企业提供了更多的发展机遇和空间。这些措施的实施,将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的创新活力和市场竞争力,推动酉阳自治县经济实现更加均衡、可持续的发展。


酉阳自治县发布三大措施体系 助力民营经济和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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