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重庆市万州区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通知
  • 作者:重庆同瑞久
  • 发表时间:2023-09-13

2023年度重庆市万州区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通知(图1)

2023年9月6日,重庆市万州区经信委和经开区经济发展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2023年度万州区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万州经信发〔2023]20号),重点围绕智能制造、科技创新、绿色发展、外向型经济、提质增效、军民融合等方面,支持智能制造及绿色制造、研发机构建设、质量提升等19个方向的项目。为方便查阅,汇编如下,供参考。


政策依据:

1、《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渝府发〔2021〕11号)

2、《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加力振作工业经济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渝经信规范〔2023〕1号)

3、《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科技创新若干财政金融政策〉的通知》(万州府办发〔2021〕50号)

4、《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投资和扩大再投资政策措施〉的通知》(万州府办发〔2022〕83号)


一、支持方向

2023年度万州区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围绕智能制造、科技创新、绿色发展、外向型经济、提质增效、军民融合等方面,支持智能制造及绿色制造、研发机构建设、质量提升等19个方向的项目。


二、资金支持方式

采取事后补助、奖励等方式支持。符合上级财政性资金申报条件的项目,应先向上争取,项目获得区级以上扶持额度低于本方案标准的予以补足。同一支持方向的项目不得同时享受区级其他财政性资金扶持;单户企业享受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总额不超过2022年度地方经济贡献(奖励类项目不纳入),且总额最高不超过600万元(不含“一事一议”支持事项)。单个项目按具体标准测算出拟支持额度低于1万元的不予支持。“5+10+X”现代工业化体系产业集群及产业链的重点项目、获得转型金融贷款的项目予以倾斜支持。


三、申报主体基本条件

1.在万州区内依法登记注册纳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独立法人工业和信息化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参照执行);

2.具有较为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3.企业信用较好,近三年无财政资金使用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申报时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名单;

4.申报项目为2021年1月1日后实施的项目,实施工期不超过24个月(投资补助类)。

5.申报时在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正常报统(新建(技改)投资补助、专精特新企业奖励除外)。


三、申报审核程序

1.申报受理。企业本着自愿原则申报,并于2023年9月25日前在万达开云工业互联网大数据平台进行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2.审核。区经济信息委、万州经开区经济发展局按职责分工完成相关项目审核,并按相关程序送审。


附件:2023年度万州区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一、智能制造

(一)智能制造及绿色制造补助

1.智能化及绿色化改造补助


(1)支持方向

支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通过实施数字化装备普及、信息系统集成应用、智能制造新模式应用等智能化改造,建设重庆市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双化协同示范工厂、创新示范智能工厂;支持水泥、化工、材料等重点行业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通过绿色技改后能效达到行业标杆水平(先进值)。


(2)申报条件

①申报企业为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申报时在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正常报统);

②申报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已取得核准或备案手续,或有企业投资决议;

③项目在2021年1月1日后开工建设,建设工期不超过24个月,进度达到80%以上;

④项目设备及软件投资额(不含增值税)在500万元以上;

⑤2023年申报重庆市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双化协同示范工厂、创新示范智能工厂认定的项目及水泥、化工、材料等重点行业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通过技改后能效达到行业标杆水平(先进值)的项目。


(3)支持标准

按不高于项目设备及软件投资额(不含增值税)的2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400万元。已在招商引资协议中享受设备及软件投资补助优惠政策的项目,不重复享受。


2.智能化赋能认定奖励

(1)支持方向

支持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建设应用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系统与制造系统的协同与集成。


(2)申报条件

2022—2023年新认定为重庆市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双化协同示范工厂、创新示范智能工厂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


(3)支持标准

对已建设完成并通过2023年重庆市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双化协同示范工厂、创新示范智能工厂认定且未获得重庆市、万州区建设补助的项目给予认定奖励,重庆市智能工厂、双化协同示范工厂、创新示范智能工厂给予不超过80万元奖励,重庆市数字化车间给予不超过40万元奖励。


3.两化融合奖励

(1)支持方向

支持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创建工作。


(2)申报条件

2022年12月31日前首次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认定的企业(已获得区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奖励资金支持的除外)。


(3)支持标准

对2022年12月31日前首次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认定的企业(已获得区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奖励资金支持的除外)奖励不超过20万元,对首次通过国家评定机构评定的“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贯标升级版AA级以上企业,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上云上平台奖励

1.支持方向

支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购买使用第三方平台提供的云基础设施软件、应用、服务等实现产品研发设计、企业运营管理、生产过程管理、设备健康管理等上云以及基于上云的新制造模式(线上办公、线上会议、线上网店、直播带货、供需信息发布撮合等不纳入上云范围)。


2.申报条件

2022年购买使用第三方平台提供云基础设施上云的年度服务费高于10万元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


3.支持标准

2022年,企业购买使用第三方平台提供云基础设施上云的年度服务费10万元以上按40%给予奖励,最低给予企业5万元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三)新建(技改)投资补助

1.支持方向

支持制造业企业新建项目投产;支持制造业企业实施节能降碳、节水、清洁生产、扩能等领域技改。


2.申报条件

①申报企业为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申报时在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正常报统,新建项目除外);②申报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已取得核准或备案手续,或有企业投资决议;③项目在2021年1月1日后开工建设,建设工期不超过24个月,进度达到80%以上;④项目设备及软件投资额(不含增值税)在200万元以上。


3.支持标准

按不超过设备及软件投资额(不含增值税)的1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规模以下制造业企业自获得投资补助公示之日起,一年内升规后予以兑现;已在招商引资协议中享受设备及软件投资补助优惠政策的项目,不重复享受。


二、科技创新

(一)研发机构建设奖励

1.支持方向

支持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创建企业技术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实验室、工业设计中心、独立法人新型企业研发机构。


2.申报条件

2022年新认定的国家级、市级、区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实验室、工业设计中心;通过复核评价合格的国家级、市级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2022年获得市级支持的独立法人新型企业研发机构。


3.支持标准

对2022年新认定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实验室、工业设计中心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对新认定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实验室、工业设计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对新认定的区级企业技术中心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对通过复核评价合格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实验室、工业设计中心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奖励;对通过复核评价合格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实验室、工业设计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对2022年获得市级支持的独立法人新型企业研发机构,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


(二)创新成果补助

1.新产品产业化补助

(1)支持方向

支持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新产品产业化。


(2)申报条件及支持标准

新产品在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两年内,经市经济信息委认定的市级新产品或总部转移至万州生产的新产品,自鉴定(转移)之日起在区内连续生产6个月以上,且销售收入超过500万元(不含增值税)的首年度,给予不超过实际销售额(不含增值税)2%的补助,单户企业新产品产业化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已在招商引资协议中享受产品转移补助优惠政策的项目,不重复享受。


2.制造业标准制(修)订奖励

(1)支持方向

支持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主导(参与)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并获批发布。


(2)申报条件

2022年主导(参与)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并获批发布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


(3)支持标准

对2022年主导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并获批发布的,分别给予不超过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奖励;对2022年参与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并获批发布的,分别给予不超过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奖励。


(三)质量提升奖励

1.支持方向

支持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提升质量标准。


2.申报条件

2022年荣获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提名奖、全国质量奖、市长质量管理奖、市长质量管理奖提名奖的制造业企业。


3.支持标准

对2022年荣获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全国质量奖的制造业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50万元奖励;对2022年荣获市长质量管理奖、市长质量管理奖提名奖的制造业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50万元、30万元奖励。


(四)研发投入补助

1.支持方向

支持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2.申报条件及支持标准

按企业2022年度加计扣除研发费用不超过存量的3%、增量的10%给予奖励。


三、绿色发展

(一)支持方向

支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创建国家级(市级)绿色工厂、能效领跑者、水效领跑者等绿色示范企业。


(二)申报条件及支持标准

对2022年获批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试点示范,以及国家级能效领跑者、水效领跑者的企业,按照市级奖励的50%给予配套奖励。对2022年获批中欧碳中和创新合作示范项目、市级绿色工厂、能效领跑者、水效领跑者的企业,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四、外向型经济

(一)支持FDI(外商直接投资)。

(二)支持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参与国际贸易。


五、提质增效

(一)培育“专精特新”企业奖励

1.支持方向

支持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创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2.申报条件

2023年认定或复核通过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3.支持标准

对2023年新认定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不超过100万元奖励;对2023年新认定的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不超过30万元奖励;对2023年复核通过的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不超过10万元奖励。


(二)企业经营奖励

1.支持方向

支持区级重点民营工业企业在万主要负责人做大做强企业规模,提升企业经济效益。


2.申报条件及支持标准

按照《万州区工业企业经营奖励实施办法》(万州府办发〔2021〕13号)执行。


(三)升规培育奖励

1.支持方向

支持新建投产及规下工业企业首次升为规模以上企业,支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首次升为规模以上企业。


2.申报条件

2022年度首次纳入统计部门联网直报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与软件信息服务业企业。


3.支持标准

对2022年首次纳入统计部门联网直报的工业企业每户给予20万元的奖励,分三年按不超过10万、5万、5万拨付,可同时享受市级升规奖励政策。对2022年首次纳入统计部门联网直报的软件信息服务业企业当年每户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第二年、第三年分别按其上年对地方经济贡献增量部分的100%、50%返还,累计不超过15万元。


(四)展会补助

1.支持方向

支持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参加省市级以上各类专业展会。


2.申报条件及支持标准

对2022年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参加由万州区经济信息委与万州经开区经济发展局组织或推荐的各类展会,按企业参展费用(含展位费、布展费,以发票时间为准、不含增值税)的50%给予补助,全年累计补助不超过30万元。


(五)引进紧缺实用型人才补助

1.支持方向

支持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2022年度新招用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或持有符合企业生产经营需要的中级职称及以上、高级技工及以上专业证书的紧缺实用型人才。


2.申报条件及支持标准

企业招用人员签订用工合同时限不低于1年且正常参保并在岗,按每人每月500元给予企业补助,补助期限为12个月,从签订用工合同的次月起算,本次补助不足12个月的,次年申报时予以补足。单户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100万元。


六、军民融合

1.支持方向

支持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进入军品市场。


2.申报条件及支持标准

以资质证书颁发日期为准,对2022年首次获得军工保密资质、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备案凭证、装备承制单位资质证、国家军用标准体系认证(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国家军用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其他军工重大专项资质等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规模以上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给予每个资质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七、招工补贴

1.支持方向

支持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为解决用工需求进行招工。


2.申报条件

对2022年度新招用人员50人及以上,签订不低于1年用工合同,正常参保且申报时员工仍在岗的企业。


3.支持标准

按每人每月300元给予企业补助,补助期限不超过3个月,单户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100万元。


八、校企合作补助

(一)用工保障

1.支持方向

支持区内职业院校为企业提供紧急用工需求。


2.申报条件

对2022年度组织学生到万州经开区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顶岗实习人数100人以上的区内职业院校。


3.支持标准

对职业院校按实习人数给予每人每月300元补助,补助期限不超过3个月。


(二)解决企业高管及人才的子女入学补助

1.支持方向

支持区内中小学校解决万州经开区企业高管及引进人才的子女入学。


2.申报条件

2022年解决企业高管及引进人才子女入学的区内中小学校。


3.补助标准

对2022年安排入学的学校,按1万元/人补助。其中,区内入学指标紧缺的万二中、万中、电报路小学、鸡公岭小学、红光小学,按2万元/人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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