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重庆同瑞久
- 发表时间:2022-02-09
本文是重庆同瑞久项目部根据重庆市万州区经济信息委和万州区经开区经发局发布的《2021年度万州区智能循环型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万州经信发﹝2021﹞19号文件精神,为让万州区企业、科研机构及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者全面掌握万州区智能循环型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补助奖励扶持政策而认真梳理内容如下,仅供参考。
一、重庆市万州区2021年流动资金贷款贴息补助支持标准
(1)对2020年下半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2020年存续的绿色贷款(按人民银行绿色贷款统计口径)、央行再贷款等流动资金贷款,按不超过一年期LPR平均利率50%的比例给予贴息。
(2)单户企业贴息额不超过2020年度入库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之和的地方实得部分,单户企业贴息额度不超过200万元。
(3)对已享受国家税收减免优惠政策的特殊企业贴息额度不超过20万元。
二、支持方向
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
三、申报条件
(1)申报时仍在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企业库中的2020年度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
(2)在国内银行、境外银行、集团财务公司获得流动资金贷款。
(3)鼓励企业积极争取区级以上专项资金,已申报并获得国家、市级流动资金贷款贴息的企业可列入申报范围。
四、资金扶持方式
采取事后补助、贴息、奖励等方式支持。
符合上级财政性资金申报条件的项目,应先向上争取,智能化建设补助、流动资金贷款贴息项目获得区级以上扶持额度低于本方案标准的予以补足。
同一支持方向的项目不得同时享受区级的其他财政性资金扶持;
单个企业同一年度享受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600万元(不含“一事一议”支持事项)。
单个项目按具体标准测算出拟支持额度低于1万元的不予支持(研发投入补助除外)。
五、申报主体基本条件
1. 在万州区内依法登记注册纳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独立法人工业和信息化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参照执行);
2. 具有较为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3. 企业信用较好,近三年无财政资金使用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申报时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名单。
4. 申报时在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正常报统。
5. 企业本着自愿原则申报,并请于2021年11月5日前,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