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重庆同瑞久
- 发表时间:2025-01-16
2025年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
领域重点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随着重庆市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为进一步提升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创新能力与竞争力,重庆市政府制定了详细的专项资金申报指南,旨在通过资金扶持,促进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制造业、先进材料、智能制造、生物医药、未来产业及现代生产性服务业等关键领域的快速发展。本文旨在全面梳理并解析《2025年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重点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中的74个具体项目,详细阐述每个项目的申报条件及奖补标准,为企业精准申报提供有力参考,助力企业把握政策机遇,实现转型升级与高质量发展。
1、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申报条件:
① 补贴车辆为2016年1月1日—2019年6月25日期间,在重庆市销售并依法注册登记的新能源汽车;2019年6月26日—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重庆市销售并依法注册登记的新能源公交车。
② 车辆须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
③ 除特定车辆外,其他类型新能源汽车需满足运营里程要求。
④ 车辆应接入重庆市新能源汽车与充电基础设施监测平台并保持数据传输。
⑤ 车辆首次注册登记后应保持渝籍一年以上。
⑥ 销售价格需扣减补助。
奖补标准:
按照车辆首次注册登记年度重庆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执行。
2、氢燃料电池汽车研发奖励
申报条件:2024年产销量达到《重庆市2024年支持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政策措施》要求的氢燃料电池商用车全新车型。
奖补标准:每款车型给予一次性新产品开发奖励200万元,单个企业年度奖励最高不超过600万元。
3、集成电路投资支持(设计类企业)
申报条件:集成电路设计类企业,项目已完工。
奖补标准:实际投资额按不超过12%的比例择优支持,单个企业累计支持不超过500万元。
4、集成电路投资支持(制造、封测类企业)
申报条件:集成电路制造、封测类企业,项目实施期间实际已支付贷款利息。
奖补标准:贷款利息按不超过50%的比例择优支持,单个企业累计支持不超过2000万元。
5、集成电路投资支持(装备、材料类企业)
申报条件:集成电路装备、材料类企业,项目实施期间实际已支付贷款利息。
奖补标准:贷款利息按不超过50%的比例择优支持,单个企业累计支持不超过1000万元。
6、集成电路企业培育(首次全掩膜工程流片)
申报条件:产品完成首次全掩膜工程流片的集成电路设计类企业。
奖补标准:流片费用按不超过50%的比例择优支持,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7、集成电路企业培育(多项目晶圆流片)
申报条件:完成多项目晶圆流片的集成电路设计类企业(或高校、科研机构)。
奖补标准:流片费用按不超过50%的比例择优支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8、集成电路企业培育(封装测试服务)
申报条件:开放产能为行业企业提供封装和测试服务的集成电路封装测试企业。
奖补标准:封装测试费用按不超过5%的比例择优支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9、集成电路企业培育(代工流片服务)
申报条件:开放产能为行业企业提供代工流片服务的集成电路制造企业。
奖补标准:按每片(折合8英寸)100元的标准择优支持,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10、集成电路企业培育(采购自主研发产品)
申报条件:采购集成电路企业自主研发设计和生产的芯片、装备及原材料等产品用于生产的企业。
奖补标准:采购金额按不超过5%的比例择优支持,单个企业累计支持不超过100万元。
11、重点公共服务平台支持
申报条件:为行业企业提供电子设计自动化(EDA)工具、仿真、知识产权(IP)库、检验检测等公共服务,且获得市级(或市级以上)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批复,为10家及以上行业企业提供服务。
奖补标准:运营费用按不超过10%的比例择优支持,最高不超过400万元。
12、先进材料项目投资补助
申报条件:列入市级重点项目、工信系统重点项目计划的项目;国家急需的战略性先进材料项目;符合“4+4+N”现代先进材料产业体系的关键建设项目,实际投资额不低于1亿元,且设备投资额占比不低于30%,项目已完工。
奖补标准:实际投资额按不超过2%的比例择优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13、技术改造升级项目投资补助
申报条件:“4+4+N”现代先进材料产业体系的关键技术改造升级项目,实际投资额不低于500万元,项目已完工。
奖补标准:实际投资额按不超过5%的比例择优补助,单个项目不超过150万元。
14、新材料示范应用奖励
申报条件:提供新材料工程应用场景,并首次采用本市制造的新材料实际开展试点示范应用的企事业单位。
奖补标准:按新材料采购额的50%择优补助,单个项目不超过100万元。
15、化工老旧装置淘汰退出和更新改造
申报条件:纳入淘汰退出和更新改造清单的项目,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项目已完工。
奖补标准:投资额按不超过20%的比例择优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16、智能装备产业链培育
申报条件:重点支持低空装备、工业母机、动力装备、电工装备等领域,项目计划总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已完成投资进度不低于30%。
奖补标准:计划总投资额按不超过20%的比例择优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17、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费补偿
申报条件:经认定为重庆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在有效期内投保“综合险”或选择国际通行保险条款投保的产品。
奖补标准:保费按不超过80%且实际保险费率不超过3%的比例择优补助,单个产品年补贴不超过500万元。
18、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购首用风险补偿
申报条件:经认定为重庆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产品。
奖补标准:收款额按不超过30%的比例择优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19、支持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企业提升食品安全能力
申报条件:支持粮油加工等企业提升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项目已完工,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60%以上,生产效率提升10%以上。
奖补标准:设备投资额按不超过10%的比例择优补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20、开展专题性展会(成渝美食工业博览会)
申报条件:重庆市食品生产企业、品牌商企业参加第三届成渝美食工业博览会活动。
奖补标准:活动费用按不超过20%的比例择优补助,单个企业不超过30万元。
21、重点软件企业奖励(国家鼓励)
申报条件:首次纳入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清单的企业。
奖补标准:给予200万元奖补。
22、重点软件企业奖励(重庆市重点软件企业)
申报条件:完成创建重庆市“启明星”“北斗星”软件企业(不含首次进入国家鼓励清单的企业)。
奖补标准:择优选取若干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奖补。
23、重点软件产品绩效奖励
申报条件:产品获评重庆市工业软件产品、汽车软件产品,且上一年度销售金额不低于200万元。
奖补标准:按销售金额的20%择优奖补,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4、软件业公共服务平台绩效奖励
申报条件:平台获评重庆市软件公共服务平台。
奖补标准:给予每个平台200万元奖补。
25、软件人才培养能力建设
申报条件:纳入软件人才“超级工厂”揭榜挂帅榜单。
奖补标准:择优给予50万元奖补。
26、首版次软件产品奖励(保费补贴)
申报条件:软件产品获评重庆市首版次软件产品,并投保了软件首版次质量安全责任类保险。
奖补标准:保费按不超过80%的比例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27、首版次软件产品奖励(产品销售奖励)
申报条件:软件产品获评重庆市首版次软件产品,且上一年度销售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奖补标准:按销售金额的20%择优奖补,最高不超过50万元。
28、轻纺行业数字化转型
申报条件:支持轻纺行业企业提升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项目已完工,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60%以上,生产效率提升10%以上。
奖补标准:设备投资额按不超过10%的比例择优补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29、工艺美术大师带徒奖励
申报条件: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聘任的带徒传艺大师,且2023年度绩效考核合格及以上。
奖补标准:按《重庆市工艺美术大师带徒传艺奖励办法(修订)》执行。
30、医药工业企业新产品及重点品种培育
申报条件:企业研发的新药、中药、生物制品和医疗器械获得生产注册,或通过国际机构注册并在国外市场销售。
奖补标准:根据产品类型和销售额给予不同额度的奖励,最高可达1000万元。
31、仿制药一致性评价
申报条件:产品通过一致性评价或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且实现生产,销售额超过1000万元。
奖补标准:每个品种补助100万元。
32、产业链核心环节投资项目补助及奖励
申报条件:新建或改扩建的设备投资额超过2000万元的第三方服务平台或生产场地建设项目,且项目已完工。
奖补标准:设备投资额按不超过20%的比例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33、第三方研发及生产服务平台运行奖励
申报条件:为无关联关系的其他单位提供第三方医药相关技术服务或委托生产/定制研发生产服务,年度服务收入达到一定金额。
奖补标准:按合同金额的3%或5%择优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34、加氢站建设运营补贴(建设补贴)
申报条件:取得确认文件且已建成投运的加氢站,设计日加氢能力不低于500千克。
奖补标准:按建设实际投资额的30%给予一次性补贴,单站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35、加氢站建设运营补贴(运营补贴)
申报条件:取得确认文件且已建成投运的加氢站,氢气销售价格不高于25元/千克。
奖补标准:按年度累计加氢量给予每千克30元的运营补贴,单站年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36、充换电基础设施补贴
申报条件:项目申报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奖补标准:项目申报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37、未来产业标志性产品奖励
申报条件:入选重庆市未来产业标志性产品或工信部未来产业创新发展优秀典型案例(标志性产品类)。
奖补标准:给予50万元/个的奖励。
38、中试平台建设设备补贴
申报条件:经认定为市级中试平台,且2023-2024年有设备投资。
奖补标准:设备投资额按10%的比例择优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39、中试平台运营服务奖补
申报条件:经认定为市级中试平台,且对外提供运营服务。
奖补标准:服务性收入按10%的比例择优补助,年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40、工业设计中心培育
申报条件:2024年度新认定的市级工业设计中心且评为“优秀”的企业。
奖补标准: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41、专业设计企业发展
申报条件:承接无关联关系、在重庆有生产经营活动的制造业企业的工业设计订单,且设计服务合同实际发生额累计不少于200万元,设计产品已实现批量化生产或产业化应用。
奖补标准:按设计服务合同额的20%择优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42、产业创新综合体
申报条件:被认定为重庆市产业创新综合体。
奖补标准:给予100万元奖励。
43、重大创新产品
申报条件:被认定为2024年度重庆市重大产业技术创新产品。
奖补标准:给予单个产品50万元/个的奖励。
44、制造业创新中心
申报条件:2024年被认定为国家级或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或2023年及以前被认定且通过2024年度任务验收或考核。
奖补标准:国家级最高3000万元/年,市级最高1000万元/年,具体金额根据验收情况和评估情况确定。
45、企业研发机构(平台)补贴
申报条件:2024年在运行评估中获得优秀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
奖补标准:给予50万元/个奖励。
46、质量品牌
申报条件:2024年被认定为全国质量标杆。
奖补标准:给予50万元/个奖励。
47、标准制修订
申报条件:2024年及以后牵头制定国际、国家标准的企业。
奖补标准:国际标准牵头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国家标准牵头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单个企业年累计不超过2个项目。
48、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
申报条件:2024年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授予的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的单位。
奖补标准:给予100万元/个奖励。
49、未来工厂
申报条件:2024年重庆市未来工厂资金支持类项目,项目已完工。
奖补标准:按实际投资额的10%择优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50、先进级智能工厂
申报条件:2025年先进级智能工厂资金支持类项目,项目已完工。
奖补标准:按实际投资额的10%择优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51、数字化车间(基础级智能工厂)
申报条件:2025年重庆市数字化车间(基础级智能工厂)资金支持类项目。
奖补标准: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52、服务型制造
申报条件:2024年重庆市服务型制造资金支持类项目。
奖补标准: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53、国家级荣誉奖励(卓越级智能工厂)
申报条件:荣获工业和信息化部“卓越级智能工厂”的企业。
奖补标准: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54、灯塔工厂
申报条件:被世界经济论坛(WFE)认定为“灯塔工厂”。
奖补标准:给予1000万元一次性奖励。
55、节能降碳技术改造
申报条件:支持高耗能行业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不低于1500万元,年节能量不低于1000吨标准煤。
奖补标准:设备投资额按不超过10%的比例择优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56、节水技术改造
申报条件:支持企业开展节水技术改造,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年节水量不低于10000吨。
奖补标准:设备投资额按不超过10%的比例择优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57、清洁生产技术改造
申报条件:支持企业提高清洁生产技术水平,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污染物年排放量降低20%以上。
奖补标准:设备投资额按不超过10%的比例择优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58、工业固废综合利用
申报条件:支持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年新增利用量不低于10000吨。
奖补标准:设备投资额按不超过10%的比例择优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59、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资源化利用
申报条件:支持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和再生利用产线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
奖补标准:设备投资额按不超过10%的比例择优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60、绿色制造体系建设
申报条件:入选2024年度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能效领跑者、水效领跑者。
奖补标准:根据全市工业绿效码等级评定情况,择优进行奖补。分别给予2024年度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能效领跑者、水效领跑者50万、100万、50万、50万、50万的奖励。
61、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体系建设
申报条件:入选重庆市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体系建设的单位。
奖补标准:对入选我市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体系建设单位的企业,并通过年度任务考核的给予200万元/个奖励。
62、绿色制造服务能力提升体系建设
申报条件:入选市级绿色制造综合服务平台及绿色低碳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并通过上年度相关指标任务考核的单位。
奖补标准:完成市级绿色制造综合服务平台年度任务考核的给予100万元/个奖励;市级绿色低碳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给予200万元/个奖励。
63、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
申报条件:符合2025年支持条件的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企业。工作通知另发。
奖补标准:给予单个企业50万元奖补。
64、“小快轻准”数字化产品和解决方案推广应用奖励
申报条件:符合2025年支持条件的“小快轻准”数字化产品和解决方案。工作通知另发。
奖补标准:给予单个产品或解决方案30万元的奖补,一个企业只能享受一次奖补。
65、中小企业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奖励
申报条件:符合2025年支持条件的中小企业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项目。工作通知另发。
奖补标准:给予单个中小企业产业集群300万元奖补。
66、燃气安全物联感知设备安装
申报条件:
① 申报主体为城镇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
② 燃气安全感知设备类型、安装点位、数据接入应符合《重庆市城镇燃气管道物联感知设备建设实施方案》相关要求。
③ 申报企业已安装感知设备数应不少于100套(个)、监测覆盖风险点数应不少于100个。
④ 截止申报时,申报企业经营区域中属于中心城区范围的应100%完成列入全市安装计划台账的高风险点位感知设备安装,属于非中心城区范围的应完成列入全市安装计划台账的高风险点位感知设备安装计划的80% 及以上。
⑤ 感知设备数及监测覆盖风险点数以接入市经济信息委“经济·管道燃气安全在线”应用并可实时在线监测数据为准。
⑥ 获财政资金及超长期国债资金支持的感知设备安装不纳入奖补范围。
奖补标准: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按照购置单价在3000元及以上的燃气安全感知设备实际安装数量进行一次性奖励。单套(个)设备最高奖励3000元/套(个),单个企业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67、城镇燃气企业安全数字化转型
申报条件:
① 申报主体为城镇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
② 支持城镇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实施燃气安全数字化平台项目(含数字驾驶舱)建设,与市经济信息委“经济·管道燃气安全在线”应用实现安全生产数据及协同业务在线贯通。
③ 项目实际投资额(软件购置费、网络建设费或服务费、系统集成费、云服务费、技术服务费等,不包括硬件设备购置及安装费)不少于100万元。
④ 获财政资金及超长期国债资金支持的项目不纳入奖补范围。
⑤ 项目已完工。
奖补标准:按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不含税)的20%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68、支持新建工业企业投产达效
申报条件:
① 2024年新建成投产工业企业。
② 企业2024年营业收入达到5000万元(含)以上。
奖补标准:营业收入达到5000万元(含)—1亿元的,择优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含)以上的,择优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
69、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能力提升项目奖补
申报条件:
① 申报项目为2024年新认定和复核通过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能力提升项目。
② 能力提升项目包括创新能力、产品研发能力、产业链配套能力、市场开拓能力四个方向。
③ 2024年至项目申报截止日的投入费用不低于100万元,项目投入方向可以是一个或多个,投入费用类型包括设备购置及安装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研发过程中的材料费,以及开展产学研合作、技术攻关、市场开拓相关的费用(未获得过同类奖励)。
奖补标准:给予单个企业50万元的奖补。
70、重庆市级单项冠军企业奖励
申报条件:2025年新认定的市级单项冠军。
奖补标准:给予单个企业50万元的奖励。
71、国家单项冠军企业奖励
申报条件:2025年新认定或复核通过(未获得过同类奖励)的国家单项冠军。
奖补标准:给予单个企业100万元的奖励。
72、潜在独角兽、独角兽企业融资奖励
申报条件:
① 申报企业为市经济信息委确认有效期内的潜在独角兽、独角兽企业,已享受此政策的企业不再申报。
② 首次获得融资(仅限期限一年及以上的银行贷款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有效期内的股权投资机构的投资,股权投资须扣除我市各级政府及国有企业出资,且实际融资总额在4000万元及以上)。
奖补标准:按到位融资金额的0.5%分别择优给予潜在独角兽企业最高不超100万元、给予独角兽企业最高不超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73、央地产业合作示范项目
申报条件:
① 申报单位应在重庆市内有实际生产经营活动、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的中央企业、国有企业、民营企业。
② 项目应符合央地产业重点合作方向,具有引领性、标志性和共赢性。
③ 项目应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组织实施的央地产业合作项目,且已完工。
④ 与市级有关试点示范项目不得重复支持。
奖补标准:按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不含税,不含土地费用)的10%择优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74、工业企业兼并重组市级重点项目
申报条件:
① 兼并方应为工业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经济效益良好,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具备实施项目的能力。
② 项目应符合国家和我市产业政策,有利于弥补产业缺环或延伸产业链条,有利于提高产业集中度,有利于提升企业竞争力。
③ 兼并方年销售收入在1亿元以上,兼并成交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项目。
④ 收购股权原则上应处于绝对控股地位,特别重要的项目可以放宽到相对控股地位。
⑤ 兼并重组企业应于上年或当年完成工商注册变更。
⑥ 申报项目并购前并购企业与被并购企业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并购行为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2006)》规定的关联方交易。
奖补标准:根据兼并额从高到低排序,按照兼并额的1%给予补助,单个项目不超过100万元。
通过对《2025年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重点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深入解析,我们不难发现,重庆市政府在推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发展方面采取了多措并举的策略。从新能源汽车推广到电子信息制造业的壮大,从先进材料的研发到智能制造的升级,再到生物医药的突破与未来产业的培育,每一项政策措施都旨在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推动产业升级。此外,现代生产性服务业的支持也彰显了重庆市对服务业与制造业深度融合的重视。
本文详细梳理了74个具体项目的申报条件与奖补标准,为企业提供了清晰的申报路径与预期收益。通过精准把握政策导向,企业可以更好地规划自身发展方向,积极申报相关项目,争取资金与政策支持。未来,随着这些政策的深入实施,重庆市的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将迎来更加蓬勃的发展,为地方经济注入新的活力与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