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江北区科技创新政策全解析:激发企业活力与区域发展
- 作者:重庆同瑞久
- 发表时间:2024-03-30
创新主体: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
- 入库条件:在重庆市注册,独立法人,产品/服务非禁止类,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违法失信行为,科技人员比例达标等。
扶持政策:首次入库奖励0.5万元,连续三年评价或更新年报奖励1万元。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 认定条件:注册成立一年以上,拥有核心知识产权,科技人员比例不低于10%,研发费用占比达标等。
- 扶持政策:初次申报成功奖励50万元,复审通过奖励20万元,支持科研项目申报。
研发平台:
新型研发机构:
- 认定条件:初创型需独立法人,注册资金≥500万,研发人员≥10人,科研用房面积≥500㎡等;高端型需满足初创型条件,有高水平技术团队,研发人员数≥50人等。
扶持政策:按市级支持金额100%配套支持。
- 重点实验室:
- 认定条件:国家级需依托单位领先国内研究实力,专职科研人员不少于50人等;市级需从事基础研究,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等。
- 扶持政策:国家级最高1000万元配套资助,市级最高15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资助。
研发活动:
- 研发投入(R&D):
扶持政策:新药研发进入临床试验阶段给予100-300万元扶持,获得国家创新药证书给予最高1000万元扶持,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给予30-100万元扶持。
- 科技项目:
登记内容: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
- 技术合同登记:
- 扶持政策:按技术合同中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的1%给予补助,年度补助额最高100万元。
- 申报流程:市级、国家级项目按征集通知要求申报;区级项目以“揭榜挂帅”方式支持。
扶持政策:项目第一承担单位给予100%和50%区级配套支持,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单个企业年度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 生物医药产业:
- 享受条件:达规入统企业,连续两年研发投入超100万元,增幅达到江北区GDP增长速度。
- 扶持政策:按新增部分的1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创新载体:
- 孵化器、众创空间:
- 认定条件:国家级孵化器需运营满3年,场地≥1万平方米等;国家级众创空间运营满18个月,服务场地≥500平方米等。
- 扶持政策:国家级按市级能力建设补助金额100%配套补助,市级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10万元能力建设补助等。
创新环境:
- 科技进步奖:
- 申报条件:根据《重庆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等相关要求申报。
- 扶持政策:对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配套奖励。
- 科普基地:
- 申报类型:科普场馆类、旅游景区类、教育培训类、传媒类、研发创作类等。
- 扶持政策:对新获得命名的国家、市级科普基地给予经费支持,对开展特色活动的科普基地给予不超过5万元的经费资助。
- 知识价值信用贷:
- 申报条件:注册地在试点区域内的科技型企业,满足一定条件。
- 扶持政策:对获得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的企业,给予担保费50%的补贴,最高10万元/年,补贴期限不超过3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