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重庆同瑞久
- 发表时间:2024-07-18
重庆市2023-2024年度“技改专项贷”申报通知
一、支持范围
二、支持方式
贷款贴息:
贴息时限:2023年7月21日至2024年6月9日。
贴息标准:不超过项目实际贷款利率的50%,单个企业项目贴息上限为1000万元。申报贴息金额低于20万元不纳入补助范围。
融资担保补助:
补助时限:2023年7月21日至2024年6月9日。
补助标准:对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1%的融资担保机构,按不超过实际担保费率的5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项目担保补助上限为100万元。申报担保补助金额低于20万元不纳入补助范围。
三、申报条件
贴息项目:
项目实施主体需为在重庆市内有实际生产经营活动的制造业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设备投资额1000万元(含)以上,项目建设阶段为拟建、在建。
项目在2021年1月1日以后取得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2023年7月21日至2024年6月9日与银行签订项目贷款合同,并实际发生贷款额和贷款利息。
融资担保补助项目:
申报单位需为重庆市内有实际生产经营活动的融资担保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提供融资担保,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1%。
四、申报时间
五、申报及审核流程
企业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登录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专项资金管理系统进行线上申报。
区县审核:区县主管部门对贷款贴息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提交真实性审查报告。
市级评审:市经济信息委组织第三方机构或专家对通过真实性审核的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项目支持名单和资金分配方案。
资金拨付: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由市财政局按程序兑现和拨付资金。
六、工作要求
政策宣贯:各区县主管部门要落实主体责任,通过召开宣传培训会议、走访企业等方式深入宣传“技改专项贷”贴息政策。
纪律要求:项目申报单位应严格按要求提供项目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